员工工伤第三方全责 企业拒赔被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工伤第三方全责 企业拒赔被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赔偿责任划分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因公司安排前往客户现场安装设备,途中遭遇第三方电动车闯红灯碰撞致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电动车司机全责。张某某因伤治疗产生约3.5万元医疗费用,公司未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仅同意按民事赔偿协商处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因工作期间受伤且第三方全责;公司辩称事故由第三方引发且已协商民事赔偿,拒绝承担工伤保险待遇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委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事故认定书、医疗记录及工作安排证明,公司出示与第三方签订的赔偿协议。仲裁过程中,公司对事故认定书真实性无异议但主张员工应自行主张民事权利,张某某强调工伤认定程序未完成。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张某某系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受伤,公司未依法参保导致工伤保险待遇无法落实,裁决公司先行支付医疗费及部分伤残补助金共计约2.8万元,剩余部分由第三方赔偿。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十二条
分析启示:企业应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规避风险,员工需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并保留证据。第三方责任不影响企业工伤赔偿义务,协商赔偿不可替代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