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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保工伤员工索赔企业无力支付

案件标题:未保工伤员工索赔企业无力支付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公司未参保工伤保险引发工伤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操作机器时发生事故导致右手受伤,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张某某自行支付约3.5万元医疗费用后,要求公司按工伤标准赔偿,公司以未购买保险为由拒绝承担后续费用。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保工伤应全额赔偿治疗费用及误工损失;公司辩称事故系张某某操作失误导致,且工伤保险基金未支付,应属社保部门处理范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医院诊断书、工资流水及同事证言证明劳动关系与工伤事实,公司仅提供考勤记录质疑伤残等级。仲裁委委托专业机构对伤情进行鉴定,确认属十级伤残后开展调解程序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医疗费、误工费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共计约2.8万元,但因公司经营困难暂无法执行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员工发生工伤时,相关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亦规定用人单位应保障安全生产条件

分析启示:企业应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员工需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并保存完整证据链。本案因公司无力支付导致执行困难,但法律赔偿责任不可免除,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强制执行或分期履行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