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试用期辞退实习生违法被判赔偿

试用期辞退实习生违法被判赔偿

案件标题:试用期辞退实习生违法被判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实习生,双方签订3个月试用期协议。期间张某某正常完成岗位任务,但公司于2024年6月以'考核不通过'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未提供具体考核标准及书面通知。张某某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在试用期未通过部门考核,张某某则称未收到任何考核结果通知,且工作表现符合岗位要求。双方对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及赔偿标准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考核记录,但仅提供内部评分表未标注具体评分细则。张某某出示了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及同事证言,证明其工作表现正常。仲裁员现场核查后,认定公司单方面解除行为缺乏充分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1万元及未结工资0.7万元,合计2.8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第48条及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有合法依据并履行通知义务,否则应支付赔偿金

分析启示: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同样需遵循法定程序,企业应完善考核制度并留存证据。实习生要注意保留工作记录,遭遇违法辞退应及时维权。仲裁阶段证据充分度直接影响赔偿金额,本案因考核证据不足导致部分胜诉

分类:违法辞退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