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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小时工工伤索赔获支持

案件标题:未参保小时工工伤索赔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作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小时工,因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引发工伤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意外受伤,导致医疗费用约3.5万元。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张某某通过社保局查询发现公司未参保,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工伤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公司则否认其劳动关系并称未参保系因用工性质特殊。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用工证明,其虽提供考勤记录但未出示社保参保凭证。张某某提供的社保查询记录显示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仲裁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公司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工伤医疗费用及部分赔偿金,合计约2.8万元,但未全额支持其主张。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未参保的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分析启示:企业须确保工伤保险全覆盖,小时工亦可通过社保查询维护权益。未签合同情况下,需收集考勤、工资支付等证据确认劳动关系。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