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孕妇医疗期被辞退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国企孕妇医疗期被辞退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怀孕被辞退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3年7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2024年3月确诊妊娠期高血压需休养。期间持续提交医院证明申请病假,公司于2024年8月以医疗期满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亦未支付经济补偿。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辞退,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孕期医疗期未满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公司辩称已履行通知义务且医疗期已结束,但未能提供完整医疗期证明材料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张某某医疗期满证明,其仅提交内部审批记录。员工出示了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条,公司未能证明已依法完成解除程序。庭审中双方就医疗期计算标准产生分歧,仲裁委采纳员工提交的医疗证明并认定公司解除行为违法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八十七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分析启示:企业解除孕期员工合同需严格审查医疗期证明,违法解除将面临双倍赔偿风险。建议员工及时保存医疗证明,遇辞退时第一时间主张权利,国企更应注重用工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