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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经济裁员未通知员工获赔3.5万

案件标题:上市公司经济裁员未通知员工获赔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张某某为普通员工,某科技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因经济裁员被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期间表现良好。2024年5月,公司以'经营调整'为由突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亦未支付经济补偿。张某某提交了近三年工资单、考勤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证明其工作期间无重大过失,公司裁员行为存在程序瑕疵。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因业务收缩实施经济裁员,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张某某认为公司未履行法定通知义务,且未提供证据证明其符合'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解除条件,属于违法辞退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证明裁员决定,未出示经济性裁员的合法性审批材料。张某某出示的工资流水与社保记录形成证据链,证明其实际工作年限与工资水平。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裁员程序合法性证据,但公司未能提供。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法定裁员程序,裁决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及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经济性裁员需提前30日说明情况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未履行程序的解除行为属违法,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分析启示: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定裁员程序,普通员工需留存工作证明、工资记录等关键证据。企业若未依法履行通知义务或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裁员合法性,将面临高额赔偿风险

分类:违法辞退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