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辞退孕妇员工获赔补偿金
案件标题:个体户辞退孕妇员工获赔补偿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怀孕被辞退后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客服岗位,工作期间表现正常。2024年10月公司以'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供任何考核依据。张某某提交了孕检证明、入职登记表及工资流水,证明其怀孕事实及正常工作状态。公司虽辩称经营困难需裁员,但无法提供合法裁员程序证明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合同,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抗辩称因员工业绩不达标且存在旷工行为,主张属正常解雇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绩效考核记录及旷工证据,但公司仅出示了一份模糊的考勤表。员工当庭展示手机考勤记录与工资单,证明工作期间无旷工情况。针对公司提出的'经营困难'说法,员工提交了当地社保局出具的行业用工数据报告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单方解除行为违法,裁决支付张某某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及第87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违法解除需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建立规范的用工制度,孕期员工需留存考勤记录及工作证明。个体户经营者更应注意劳动合同管理,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败诉。维权时可申请劳动行政部门介入调查企业经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