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员工遭无故辞退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外包员工遭无故辞退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外包员工,因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劳务派遣公司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岗位。工作期间表现合格,但2024年9月公司突然以'业务调整'为由解除合同,未提供任何书面通知或证明材料。张某某多次协商未果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无合法理由解除合同属违法辞退,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辩称因业务收缩需优化人员结构,但未能提供业务调整证明及提前30日通知的证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及微信聊天截图证明工作情况。公司仅出示了一份内部会议纪要,但无法证明与张某某解除关系的关联性。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证据,其最终未能提供有效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解除合同未履行法定程序,裁决支付张某某违法解除赔偿金及未休年假工资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87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结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认定未休年假工资
分析启示:外包人员应主动留存工作证据,警惕企业以业务调整为由违法辞退;小微企业更需规范用工程序,避免因证据缺失导致败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