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被第三方撞伤公司拒赔遭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劳务派遣工被第三方撞伤公司拒赔遭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派遣员工,在某工业园区工作期间遭遇第三方交通事故受伤,引发工伤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安排的送货途中,被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撞伤致右腿骨折。事故发生后,第三方赔偿了约3.5万元医疗费,但后续康复治疗及误工损失未予赔付。张某某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十级伤残。某科技有限公司以第三方责任为由拒绝承担赔偿义务,派遣单位则以合同约定为由推脱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某科技有限公司认为应由第三方赔偿,派遣单位称事故发生在非工作时间且合同已约定责任划分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了工伤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工资流水及证人证言。某科技有限公司出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与派遣单位的劳务协议。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认定,认为送货任务属于岗位职责范畴,且公司未为张某某缴纳工伤保险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第三方赔偿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补足未支付的后续治疗费及伤残赔偿金共计约1.2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应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不得以第三方责任为由推卸工伤赔偿义务,应优先保障工伤保险待遇。建议派遣工留存考勤记录、工作安排通知等证据,明确事故与工作的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