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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辞退公司过错认定引仲裁争议

案件标题:孕妇被辞退公司过错认定引仲裁争议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辞退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月工资约3.5万元。2024年5月其怀孕后,公司以部门调整为由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孕期歧视,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及孕期工资差额。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违法辞退违反《劳动合同法》孕期保护规定;公司辩称因业务调整需优化人员结构,且张某某多次请假影响团队进度,存在绩效不达标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产检记录、入职合同及辞退通知,公司出示部门调整文件和绩效考核表。庭审中双方就是否构成‘不能胜任工作’展开辩论,公司未能证明已履行法定程序且调整决定与业务实际相符。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缺乏合法依据,支持员工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但因员工未提供工资差额具体计算方式,对部分诉求未予支持。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须严格遵循孕期保护规定,单方解除需提供充分证据。员工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对不合理辞退行为积极维权,但需确保诉求有明确法律依据及证据支撑。

分类:违法辞退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