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孕妇被辞退索要补偿金及岗位恢复仲裁结果

孕妇被辞退索要补偿金及岗位恢复仲裁结果

案件标题:孕妇被辞退索要补偿金及岗位恢复仲裁结果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2024年5月入职,因怀孕被辞退引发补偿金与岗位恢复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文职工作,2024年6月确认怀孕后,公司以季度考核不合格为由,在7月15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某称其孕期工作表现正常且未收到正式通知,公司仅口头告知辞退。经调查,张某某实际工作期间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显示其月均收入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并恢复岗位;公司辩称已按绩效考核结果解除合同,且提前30日通知,无需支付赔偿金。双方对辞退原因及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辞退依据,其仅出示未经签字的绩效考核表。张某某提供产检记录、考勤记录及工牌照片作为证据。庭审中公司承认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声称辞退决定由部门负责人单独作出。仲裁委重点审查了辞退程序合法性及证据关联性,认定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且未证明怀孕与工作表现存在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驳回恢复岗位请求。公司需在15日内支付约2.5万元补偿费用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及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孕期员工劳动合同,违法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岗位恢复需满足法定条件且证据充分

分析启示:孕期员工应留存考勤、绩效考核及产检证明等关键证据。小微企业更需规范用工程序,避免因管理疏漏导致违法辞退风险。主张恢复岗位需提供实际可履职的证据,否则可能无法完全实现诉求

分类:违法辞退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