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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致民企资金链断裂员工追讨欠薪案

案件标题:疫情致民企资金链断裂员工追讨欠薪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疫情导致的工资拖欠产生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任技术专员,双方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2024年3月起受疫情影响,公司业务大幅萎缩,经协商后仅发放基础工资。至2024年7月,公司累计拖欠张某某约3.5万元工资。张某某多次通过微信沟通要求支付未果,遂向劳动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全额支付拖欠工资及30%经济补偿;公司辩称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已通过发放生活补贴等方式履行义务,且经营困难无法按时支付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工资条、银行流水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确认欠薪的微信聊天记录。公司提供了疫情期间的经营亏损报表及发放生活补贴的银行凭证,但未能证明已与员工协商一致变更薪酬结构。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提供疫情前后的工资支付凭证对比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约3.5万元,驳回经济补偿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分析启示:企业因疫情停工停产应依法报备并协商薪酬方案,员工需留存工资支付凭证及沟通记录。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仍需保障基本工资发放,仅以发放补贴为由拒付工资缺乏法律依据

分类:欠薪纠纷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