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员工遭某公司拖欠工资仲裁获赔3.5万

员工遭某公司拖欠工资仲裁获赔3.5万

案件标题:员工遭某公司拖欠工资仲裁获赔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拖欠工资产生纠纷,案件涉及经济补偿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约定月薪约3.5万元。工作期间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在2024年8月至11月期间连续拖欠工资。张某某多次催讨未果后,于2024年12月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拖欠工资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辩称工资已通过其他方式支付且员工离职未履行通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工资条、微信聊天记录及银行流水作为证据,证明工资发放情况。公司仅提供考勤记录,未能完整说明工资支付凭证。仲裁委经质证认定工资支付记录存在缺失,支持员工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2024年8月至11月工资共计3.5万元及经济补偿金1.7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及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更应规范用工流程,避免口头约定。员工注意保留工资支付证据,离职前应通过书面形式确认欠薪事实。仲裁时效为1年,主张经济补偿金需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

分类:欠薪纠纷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