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无故辞退工资索赔案
案件标题:员工被无故辞退工资索赔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无故解雇引发工资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工作期间表现良好。2024年5月,公司突然以'绩效不达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供具体考核标准及证据。张某某在职期间工资一直由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发放,但离职后公司拒绝支付最后三个月工资约3.5万元。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诉,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说明解雇理由且未提前30日通知,属于违法辞退,要求支付工资及双倍赔偿。公司辩称已按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但未能出示书面考核材料及通知记录。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考勤记录、银行流水及两位同事的证人证言,证明其正常出勤且公司未履行解除程序。公司仅提供一份模糊的绩效评估表,但无法说明具体条款。仲裁委实地调查发现,公司未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且张某某工作表现与公司所述不符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拖欠工资3.5万元及违法解除赔偿金2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87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