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辞退孕妇被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上市公司辞退孕妇被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辞退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市场专员,孕期期间因工作压力大,公司于2024年8月以'组织架构调整'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亦未支付经济补偿。张某某通过医院出具的孕检记录证明怀孕事实,同时出示了公司发送的辞退通知邮件。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违法辞退违反孕期保护规定,企业抗辩称属正常人事调整,双方对辞退原因真实性及合法性存在根本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企业说明调整依据,但仅提供模糊的会议纪要。员工提交的医疗证明显示其怀孕28周,企业未能证明辞退与岗位调整存在直接关联。用人单位未提交证据证明员工存在严重违纪情形,举证责任转移后仍无法自圆其说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约3.5万元及未提前通知的额外赔偿金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及第八十七条关于孕期员工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及违法解除赔偿标准的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需建立规范的调岗制度,孕期员工应及时留存体检证明,用人单位不得以'业务调整'等模糊理由规避法定义务。仲裁实践中对用人单位举证责任要求较严,证明链条断裂将面临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