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员工孕期被辞退产假工资获赔3.5万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孕期被辞退产假工资获赔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张某某为普通员工,公司为上市公司,案由涉及违法辞退及产假工资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工作期间因怀孕导致工作量下降,公司于2024年8月以其'不能胜任岗位'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某在产假期间持续向公司主张工资,但公司以'已发放基本工资'为由拒付。张某某提交了产检记录、入职登记表及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其实际工资水平与公司主张不符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孕期被违法辞退且产假工资被拖欠,公司抗辩称张某某因绩效考核不达标且主动申请离职,但未能提供完整考核资料及离职申请记录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公司仅出示片面绩效评估表,未提供完整考核流程文件。张某某出示的医疗证明与劳动合同形成证据链,公司未能证明辞退存在合法依据。庭审中双方就'不能胜任工作'的认定标准及产假工资计算方式展开激烈辩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支付张某某产假期间工资约3.5万元及违法辞退赔偿金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87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0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不得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孕期员工,需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员工应妥善保存考勤记录、工资单等证据,维权时注意时效。产假工资计算应以实际工资为基数,非基本工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