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员工离职追讨工资获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外包员工离职追讨工资获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外包人员,因离职后公司未支付工资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通过劳务公司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IT运维工作,实际工作地点在某市科技园。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每月15日发放工资,但公司仅支付至2024年5月,后续因项目终止于2024年8月通知离职。张某某多次催要剩余工资约3.5万元未果,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拖欠工资且未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辩称已按协议约定支付工资,且因项目取消无需额外补偿,同时称张某某未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导致工资发放延误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劳务派遣协议》、银行流水、工作记录及证人证言。公司仅提供部分工资支付凭证,但无法说明剩余款项去向。仲裁委要求公司就工资支付情况进一步举证,公司未能有效证明已履行支付义务,且认可项目终止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拖欠工资3.5万元及50%经济补偿金1.75万元,合计5.2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需按期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逾期未支付的需加付赔偿金
分析启示:外包人员应明确合同约定及工资支付周期,及时留存工作记录和沟通凭证。企业需注意项目终止时的工资结算义务,避免因管理疏漏引发纠纷。维权时可优先主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需符合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