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离职后被拒付工资获赔
案件标题:实习生离职后被拒付工资获赔
基本信息:实习生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离职后工资问题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实习生,约定实习期3个月。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承诺实习期间按小时计薪。实习结束前两周,公司以'未通过考核'为由拒绝支付最后工资,仅发放了500元交通补贴。张某某在2024年6月通过快递寄出离职申请后,未再返岗工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需支付全部实习工资及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公司称实习期间仅提供生活补贴,且张某某未通过考核导致无法结算工资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与工资支付凭证,但公司仅提交了部分打卡记录。张某某出示了与主管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显示公司曾承诺'实习期结束后结算全部工资',并提供了银行流水证明每月固定收到工资发放。公司辩称聊天记录可能被篡改,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需支付张某某实际工作期间工资及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交通补贴因未明确约定性质不予支持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0条、第85条;《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
分析启示:实习生维权需注意:1. 实习期也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2. 保留考勤、工资支付等直接证据 3. 超过仲裁时效的诉求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4. 实习补贴与工资性质需明确区分,建议企业规范用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