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试用期被辞退员工成功索赔3.5万

试用期被辞退员工成功索赔3.5万

案件标题:试用期被辞退员工成功索赔3.5万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外资企业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试用期违法辞退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市场专员,签订的是为期6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在2024年6月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但未提供具体考核标准及业绩数据。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及未结工资共计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无正当解雇理由;公司称其已通过试用期考核但未提供有效证据,同时主张员工存在工作态度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核记录及解除通知依据,公司仅出示了内部通报但未附业绩证明。张某某提交了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及微信沟通截图,证明工作期间表现符合要求且未签书面合同。经质证,公司无法证明解雇的合法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5万元及未结工资1万元,合计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8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完善试用期考核制度并留存证据,员工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主张权利。本案中员工及时维权且公司未能举证,关键证据包括考勤记录与工资单,建议企业规范用工程序,避免程序瑕疵引发纠纷。

分类:违法辞退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