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凭考勤记录追讨欠薪获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凭考勤记录追讨欠薪获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工资拖欠发生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约定月工资1.2万元。2024年6月至9月期间,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未支付工资,张某某通过手机考勤记录及微信工作群截图证明劳动关系,但公司否认考勤记录真实性并主张已发放工资。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拖欠4个月工资约3.5万元,公司辩称工资已通过项目提成方式发放,考勤记录不能证明正常出勤时间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2024年6月至9月的考勤记录及银行流水证明收入异常,公司反驳称考勤记录系员工自行截图且未盖章确认。仲裁委要求公司提供工资发放凭证,其未能提交有效证据,最终采信员工提交的考勤记录及聊天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2024年6月至9月工资共计3.5万元及逾期利息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及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支付的应加付赔偿金
分析启示:劳动者应重视考勤记录保存,及时通过工资条、银行流水等多维度证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规范工资支付流程,避免口头承诺引发纠纷。维权时注意仲裁时效,保留证据链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