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孕妇被辞退要求恢复岗位获支持
案件标题:国企孕妇被辞退要求恢复岗位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怀孕被辞退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工作期间表现正常。2024年9月确认怀孕后,公司于11月以'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违法辞退行为,要求恢复原岗位并赔偿损失。公司称因部门结构调整需优化人员配置,但未能提供合法程序和替代岗位安排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孕期辞退违法且应恢复岗位;公司抗辩称属正常人事调整,未提供有效考核依据及合法辞退程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未果后启动证据审查。张某某提交了产检记录、辞退通知书及工资流水,公司仅提供一份模糊的绩效评估表。经调查发现公司未出具怀孕影响岗位的证明,且辞退决定未履行提前30日通知程序。仲裁委实地走访核实部门人员编制情况,确认公司存在选择性辞退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立即恢复张某某原岗位工作,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约3.5万元及未休年假工资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及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孕期女职工劳动合同,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分析启示:孕期员工享有特殊保护,用人单位需完善考核制度避免选择性辞退。建议员工保留孕期证明及工作记录,遇违法辞退应及时维权。企业应建立合规的人员调整机制,避免因违法解除引发高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