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员工被违法辞退维权获赔约3.5万元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被违法辞退维权获赔约3.5万元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公司违法辞退孕妇员工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工作期间怀孕并于2024年10月产检频繁。2024年11月,公司以部门调整为由通知张某某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告知也未支付经济补偿。张某某在孕期曾向公司人事部门反映工作压力大,但未提出离职要求。公司主张张某某因未完成年度考核指标导致被辞退,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考核结果及辞退程序合法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辞退孕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及赔偿;公司则声称因业务调整且张某某未达标,属合法解除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产检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及考勤数据,证明其仍在孕期且未提出离职。公司仅提供部门调整通知文件,无法证明考核指标及辞退程序合规。仲裁员询问辞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公司负责人未能清晰说明依据,庭审中双方针对辞退原因及程序合法性展开辩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在孕期保护期内解除合同且未履行法定程序,裁决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孕期工资差额及赔偿金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劳动合同法》第87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
分析启示:企业不得在孕期保护期内解除劳动关系,且需履行法定程序。员工保留考勤记录、沟通凭证等证据至关重要。若公司主张客观情况变化,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与员工协商并达成一致,否则视为违法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