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凭银行流水追讨离职欠薪获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凭银行流水追讨离职欠薪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离职工资问题产生争议,案由为欠薪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期间公司未按约定支付2024年6月至8月工资约3.5万元。张某某离职后发现银行流水显示工资未到账,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公司称已通过其他方式发放工资,但未提供任何转账记录或书面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拖欠工资应支付全额及赔偿金;公司抗辩称工资已通过现金发放且双方未签书面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及微信聊天截图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拖欠事实。公司对银行流水真实性无异议,但称员工未按公司要求签收工资确认单。仲裁委采纳银行流水作为核心证据,认定公司构成拖欠劳动报酬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2024年6月至8月工资约3.5万元,驳回赔偿金请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分析启示:银行流水可作为关键证据证明工资发放情况,用人单位应规范薪酬管理制度。劳动者离职后要及时核查工资明细,保留完整证据链。本案因公司未提供有效反证,工资诉求被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