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实习生工资被无故扣发 仲裁支持补发
案件标题:国企实习生工资被无故扣发 仲裁支持补发
基本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实习生张某某与公司发生工资扣发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实习生岗位。公司以未通过3个月绩效考核为由,扣发其工资共计约3.5万元。张某某称考核标准未提前告知且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司则称按实习协议约定可扣减部分薪酬。双方因工资支付问题产生矛盾,张某某于2024年10月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扣薪应全额支付;公司辩称依据实习协议约定可按考核结果扣减工资,且已提供补贴补偿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工资发放记录及考核标准文件,公司仅出示内部考核制度摘要。张某某提交了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及同事证言,证明工资扣减缺乏合法依据。经质证,仲裁委认定公司未明确告知考核细则,扣薪行为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在15日内补发被扣工资约3.5万元,并支付50%经济补偿金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全额工资。
分析启示:实习生权益受法律保护,企业应明确告知考核标准并签订书面协议。劳动者需保留工资发放记录及沟通证据,发现违法扣薪及时维权。仲裁实践中,考核扣薪需符合法定程序且提供充分证据,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