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员工被扣工资要求赔偿未签合同成关键
案件标题:派遣员工被扣工资要求赔偿未签合同成关键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派遣员工,因工资被扣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通过某人力资源公司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客服岗位,工作半年期间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累计扣发其工资约3.5万元。2024年9月张某某离职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称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无合法扣薪依据。公司辩称其与派遣机构约定可自主扣薪,并提交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文件,但未提供张某某签字确认的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扣薪应补发工资并支付赔偿金;公司抗辩称扣薪基于绩效考核制度且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及与公司主管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工资被扣但未收到任何书面通知。公司出示的绩效考核文件未载明扣薪标准及张某某签字确认记录。仲裁员实地调查发现公司未建立规范的工资支付台账,且派遣协议未约定扣薪条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限期补发被扣工资3.5万元,但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支持60%赔偿金诉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
分析启示:派遣单位应完善用工管理规范,用工单位需明确告知工资支付标准。劳动者维权时应注意保留工作证据,对扣薪行为及时书面质疑。未签劳动合同情况下,赔偿金计算需结合实际工作年限及证据充分性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