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外资企业拖欠工资员工凭考勤记录维权成功

外资企业拖欠工资员工凭考勤记录维权成功

案件标题:外资企业拖欠工资员工凭考勤记录维权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工资拖欠产生劳动争议,案件涉及考勤记录作为关键证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期间公司未按月足额发放工资。2024年某月,张某某因个人原因离职,后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约3.5万元。公司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但张某某提交了公司提供的电子考勤记录、银行流水及工作群聊天记录,证明实际出勤与工资发放存在明显差异。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拖欠工资且未缴纳社保,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公司辩称因业务调整暂缓发放工资,否认存在欠薪行为,并质疑考勤记录的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连续6个月的考勤记录截图、工资发放凭证及证人证言。公司虽否认考勤记录有效性,但未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庭依职权调取了公司人事部门部分考勤数据,确认张某某出勤记录与工资单不符,支持其工资主张。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拖欠工资约3.5万元及50%经济补偿金,合计约4.2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支付的需加付赔偿金。

分析启示:员工应注重保留考勤、工资等客观证据,及时主张权利。企业需规范用工管理,避免因证据缺失导致败诉风险。仲裁时效期间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1年内,维权需注意时效限制。

分类:欠薪纠纷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