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孕妇遭违法辞退 赔偿请求获支持
案件标题:国企孕妇遭违法辞退 赔偿请求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怀孕被公司违法辞退,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文职工作,同年6月确认怀孕。2024年9月,公司以部门调整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通知亦未支付经济补偿。张某某在仲裁中提交了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书及连续3年绩效考核优秀记录,主张公司存在违法辞退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以部门调整为由辞退其属于违法解除,且未履行法定解除程序;公司辩称因业务收缩需优化人员结构,但未能提供部门调整真实依据及合理替代方案,存在刻意规避法律风险的嫌疑。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出示了怀孕证明、工作记录及考勤数据,证明其工作能力与孕期无关联。公司仅提供一份模糊的部门调整通知,无法说明与张某某辞退的具体关联。仲裁委依职权调取了公司近五年人员调整档案,发现类似岗位未出现辞退情况,判定公司存在主观恶意。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约3.5万元及未休年假工资补偿1.2万元,合计4.7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
分析启示:企业应严格审查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尤其对孕期员工更需谨慎。员工遇到违规辞退应及时收集证据,如怀孕证明、工作表现记录等,必要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本案中企业未能举证部门调整真实性,导致败诉,凸显举证责任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