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无故扣薪员工获赔
案件标题:外资企业无故扣薪员工获赔
基本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张某某因工资被扣发引发劳动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连续工作两年期间,公司于2024年5月突然扣除其两个月工资共计约3.5万元。张某某主张公司无正当理由扣款,而公司称因业绩不达标按制度处理。双方对工资扣发原因存在重大分歧,张某某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但保留了考勤记录和银行流水。
争议焦点:张某某要求补发工资并支付违法扣薪赔偿金,公司抗辩称扣薪系绩效考核结果且已通过邮件通知。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具有合法扣薪依据及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核依据及工资扣除凭证,公司仅提交一份未经签字的绩效通知邮件。张某某出示同事李某的证人证言及连续三年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劳动关系成立。公司对证人证言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无法提供反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扣薪合法性,裁决补发工资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依法应支付赔偿金。
分析启示:本案启示:劳动者应主动签订劳动合同并留存考勤、薪资流水等证据。用人单位需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并保留完整记录。维权时注意仲裁时效,及时收集证人证言等辅助证据。若公司单方扣薪缺乏依据,员工可依法主张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