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助员工追回被扣工资
案件标题:证人证言助员工追回被扣工资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工资扣发问题发生劳动争议,张某某主张公司无故扣除2024年某月工资约3.5万元,公司则以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公司突然以'未达到部门考核标准'为由扣发其当月工资约3.5万元。张某某多次要求书面说明,公司仅提供模糊的绩效反馈邮件。后张某某通过同事李某某、王某某作证,证实公司未按实际工作表现扣薪,且考勤记录显示其出勤正常。三人均表示曾目睹公司管理层口头讨论扣薪决定但未提供具体依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单方扣薪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补发工资;公司主张扣薪系基于内部绩效考核制度,但未能提供完整考核标准及评分依据,且证人证言与公司提供的绩效反馈存在矛盾。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及三名证人证言,公司仅出示绩效考核表但未说明评分规则。仲裁员要求公司补充扣薪依据,公司拒绝提供完整证据链,证人证言中关于扣薪讨论的细节被采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扣薪决定缺乏合法依据,裁决公司补发张某某被扣工资3.5万元及50%经济补偿金。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及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支付的需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分析启示:本案凸显证人证言在工资争议中的关键作用,建议劳动者保留工作记录及沟通证据。用人单位应完善绩效考核制度,避免因证据不足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