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无故扣发工资员工胜诉获赔偿
案件标题:外资企业无故扣发工资员工胜诉获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扣发工资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9月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单方扣除其当月工资约3.5万元,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提供任何考核依据且其实际工作符合要求。公司虽承认扣薪行为,但称该款项为'绩效奖金'而非基本工资,且张某某未完成离职手续导致无法发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扣发法定工资,要求全额返还并支付赔偿金;公司抗辩称扣款系绩效奖金,且员工存在考勤异常,但未能提供完整考核制度及考勤记录。双方对工资构成及扣款合法性产生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绩效考核文件及考勤记录,公司仅提供部分模糊的电子表格。张某某提交了6个月的考勤记录原件、2名同事的证人证言,证明其正常出勤且公司从未公示过相关绩效标准。仲裁员现场核查考勤记录签字页,确认员工签字完整,公司无法反驳关键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单方扣薪缺乏合法依据,裁决其补发工资约3.5万元并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万元,合计5.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三十九条,未提供合法依据扣减工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
分析启示:企业需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并公示,员工应保留考勤记录及工资单等证据。本案中证人证言与书面材料形成证据链,有效证明员工工作表现,建议类似纠纷中及时收集同事见证材料以增强维权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