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公司无故扣薪员工胜诉
案件标题:小微公司无故扣薪员工胜诉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扣发工资发生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客服岗位,约定月工资约3.5万元。2024年6月起公司以'业绩未达标'为由每月扣发其工资2000元,累计扣款达1.2万元。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提供任何业绩考核依据,且同期其他员工工资未受扣减。公司则称存在绩效考核制度,但无法提供书面文件。张某某提交了3名同事的证人证言,证明其工作表现符合要求,同时提供银行流水显示工资发放情况。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单方扣薪违法,要求补发工资及经济赔偿;公司主张存在绩效考核制度,但未提供有效证据,且辩称张某某存在工作失误导致扣薪。双方对扣薪原因及合法性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绩效考核制度文件及扣薪明细,公司仅出示模糊的绩效表格。张某某提交的证人证言显示其工作期间未出现重大失误,且公司未对其他员工进行类似扣薪。经质证,公司无法证明考核制度的真实性,证人证言与银行流水形成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补发张某某工资1.2万元,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工资,需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单方扣薪需有明确制度依据,员工应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证人证言在证明工作表现方面具有关键作用,但需辅以其他证据形成完整链条。本案中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考核文件,导致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