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员工追讨奖金遭拒仲裁胜诉
案件标题:外包员工追讨奖金遭拒仲裁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作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外包人员,因奖金支付问题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岗位,工作期间与用工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双方签订的外包协议约定每月基础工资约3.5万元,并明确包含季度绩效奖金。2024年第三季度结束后,张某某多次要求支付奖金未果,期间通过微信工作群提交了项目完成证明,但公司以未签订书面奖金协议为由拒绝支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按约定支付季度奖金,公司抗辩称奖金发放需经额外审批且未达成书面协议,同时质疑其工作成果是否符合发放标准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奖金发放惯例证据,公司仅出示2023年员工手册中模糊的奖金政策条款。张某某提交了2024年5-8月考勤记录、项目验收报告及微信聊天记录截屏,证明其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且符合奖金发放条件。公司虽否认聊天记录有效性,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庭采纳了张某某的举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2024年第三季度奖金共计约8000元,并承担50%的仲裁费用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关于工资支付义务及绩效奖金发放的规定
分析启示:外包人员应注意与用工单位签订明确奖金条款的书面协议,留存工作成果证明及沟通记录。企业应完善薪酬管理制度,避免口头约定导致纠纷。奖金发放需结合实际工作表现,但不得以未书面约定为由拒绝合理支付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