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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员工微信聊天追讨奖金获支持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微信聊天追讨奖金获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年终奖金发放问题产生争议,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员工年度奖金应按考核结果发放。2024年12月,张某某通过微信多次向主管李某某询问奖金发放进度,李某某口头承诺按满勤计算发放但未兑现。2025年1月,公司通知张某某解除劳动合同,未支付约定奖金。张某某遂向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主张公司拖欠年终奖金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按考核制度发放奖金,公司则称奖金发放需经部门审批且其未完成考核任务,微信记录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显示李某某多次确认奖金发放方案。公司质疑聊天记录真实性,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对聊天记录进行技术验证,确认其完整性。结合公司内部文件,认定公司存在未按约定支付奖金的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年终奖金约3.5万元及逾期利息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人代领

分析启示: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重要证据,但需注意保存完整性。用人单位应规范奖金发放流程,避免口头承诺引发争议。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建议及时主张权利。员工应关注劳动合同中关于奖金的具体约定及考核标准

分类:欠薪纠纷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