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微信聊天记录追讨年终奖获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微信聊天记录追讨年终奖获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任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期间因奖金问题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任职期间公司通过微信工作群多次提及'年终奖根据业绩发放'。2024年12月公司以年度考核未达标为由拒绝支付承诺的约3.5万元年终奖金。张某某留存了部门负责人李某在2024年5月提出的'完成项目就发全奖'微信聊天记录,但未提供书面考核标准。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存在奖金发放承诺且已履行工作义务,企业抗辩称奖金需依据未明确的考核制度发放
仲裁过程:仲裁庭重点审查了微信聊天记录的连续性与关联性,要求企业举证考核制度文件。企业仅提供模糊的绩效管理办法,员工补充了2024年11月主管王某'这个项目很重要,奖金不会少'的聊天记录,最终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企业未履行奖金发放承诺,裁决支付张某某约3.5万元年终奖金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分析启示: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重要证据,但需注意保存完整性。企业应完善考核制度书面化,员工可要求明确奖金发放条件。仲裁时效期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未超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