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凭转账记录赢取年终奖金案
案件标题:员工凭转账记录赢取年终奖金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公司未支付年终奖金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期间公司存在年终发放奖金惯例。2024年某月,张某某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支付其主张的约3.5万元奖金。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记录发现,公司曾向其他员工定期发放奖金,遂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应依据惯例支付年终奖金,公司则称奖金属于福利性质且未签订合同不应支付,同时质疑奖金计算方式。双方对奖金发放标准及支付义务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近三年的银行流水作为核心证据,显示公司每年均通过转账向员工发放奖金。公司虽否认惯例存在,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要求公司说明奖金发放规则,其以未留存书面制度为由未作有效回应,最终采信银行转账记录认定奖金支付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应支付张某某约3.5万元年终奖金,并采纳员工提供的银行转账记录作为关键证据。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结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书面记载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姓名等,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分析启示:本案启示企业应完善薪酬制度书面化管理,员工需注意保留工资支付记录等证据。奖金发放需明确约定,若企业以无合同为由拒付,仍需证明奖金发放属于企业单方决定且无强制性约定。建议劳动者提前与企业确认奖金制度,留存转账凭证等客观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