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国企员工离职追讨年终奖遭拒

国企员工离职追讨年终奖遭拒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离职追讨年终奖遭拒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年终奖金发放产生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2024年1月公司以经营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但未支付其2023年度奖金。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按合同约定发放约3.5万元年终奖,公司则称其年度考核未达标且已提前通知解除合同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奖金发放义务未免除,企业则以考核结果及解除合同为由拒绝支付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企业出示考核指标文件及奖金发放制度,企业仅提供模糊的绩效考核通知。员工提交了三年工资流水及劳动合同中奖金条款约定,企业承认考核标准未书面公示且未提供具体未达标证明

仲裁结果:裁决企业支付张某某2023年度奖金的70%共计2.45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及第47条,用人单位应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说明解除理由的需支付经济补偿

分析启示:国企奖金发放应明确考核标准并公示,员工需留存工资单及合同条款证据。解除劳动关系时应依法说明理由,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分类:欠薪纠纷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