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工伤保险员工受伤公司被判赔偿3.5万元
案件标题:未缴工伤保险员工受伤公司被判赔偿3.5万元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因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主张工伤赔偿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仓储工作期间,因搬运重物导致右手骨折。事故发生后公司未及时申报工伤,也未缴纳工伤保险。张某某自行通过社保查询发现公司未为其参保,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工伤认定。公司辩称张某某受伤系个人操作失误,与公司无关。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公司抗辩称未参保系因员工未主动申报,且事故系个人过失导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保查询记录、医疗费用单据及同事证人证言。公司虽否认工伤认定,但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张某某伤情符合工伤标准,公司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仲裁结果:某科技有限公司需向张某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第六十二条规定未参保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初创企业更需重视用工合规,员工应及时通过社保查询确认参保情况。工伤认定关键在于证据链完整性,用人单位规避责任的行为难以成立。建议企业建立规范的工伤处理流程,避免因未参保导致高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