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考核记录被扣年终奖金仲裁胜诉
案件标题:员工因考核记录被扣年终奖金仲裁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年终奖金发放问题与公司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3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数据专员,工作至2024年10月离职。公司声称根据年度考核记录,张某某因未完成KPI指标被扣发约3.5万元年终奖金。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明确奖金发放条件且考核记录存在主观性,要求全额支付奖金。双方就考核标准及结果是否合理产生分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支付约定奖金,公司则以考核记录显示其未达标为由拒付。双方争议核心在于考核标准是否明确、结果是否客观公正及奖金发放的法律性质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工资发放记录、劳动合同及考核记录复印件。公司出示了内部考核制度文件,但未提供具体考核指标执行标准。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考核依据,公司未能完整举证。张某某当庭申请对考核记录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公司未提出有效反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充分证明考核标准的合理性,且奖金发放约定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约2.8万元年终奖金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46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奖金发放需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考核结果的合法性,构成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