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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被拒员工仲裁获赔

案件标题:年终奖被拒员工仲裁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年终奖金争议发生劳动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工作期间公司每年均发放年终奖金。2024年某月张某某因个人原因离职,但公司以未签订书面奖金协议为由拒绝支付约3.5万元年终奖。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长期发放奖金的惯例,要求公司支付应得奖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应按惯例支付年终奖,公司则称奖金发放需以年度考核结果为准且未签订书面协议,故无需支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未果,张某某提交了2021-2023年工资条、微信聊天记录及3名同事证言,证明公司存在惯例。公司仅提供员工手册,但未举证考核标准。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证据,其未在期限内提交,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应补发年终奖金,但因张某某未完成年度考核,酌情扣除30%发放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虽奖金发放条件未明确约定,但用人单位长期存在发放惯例且员工已履行工作义务,应视为默认约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明确的奖金发放制度,员工需注意保留工资条、聊天记录等证据。本案因公司未能举证考核标准,导致败诉风险,但因员工未完成考核被部分扣除。建议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奖金发放条件,避免争议

分类:欠薪纠纷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