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张年终奖未获支持仲裁委驳回全部诉求
案件标题:员工主张年终奖未获支持仲裁委驳回全部诉求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奖金争议,案件涉及小微企业未依法支付年终奖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12月公司以年度考核未达标为由拒绝发放约3.5万元年终奖,张某某认为公司未履行奖金发放承诺,遂向仲裁委申请支付工资及奖金。公司辩称奖金发放需经严格审批且未明确约定。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奖励制度且已承诺发放奖金;公司认为奖金属于绩效考核范畴,未发放系因考核结果未达标且未明确约定奖金发放条件。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提供奖金发放依据,其仅提交聊天记录显示曾与主管提及奖金事宜。公司出示的员工手册未载明年终奖条款,但提供年度考核标准。仲裁员组织双方质证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研判。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提供有效奖金发放依据,且因未签劳动合同导致工资部分主张缺乏时效支持,最终驳回张某某全部诉求
结果状态:败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应完善薪酬制度文件,员工需及时固定奖金发放承诺证据。未签劳动合同可能影响工资追索时效,奖金争议需以书面约定或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