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拒付年终奖员工索要利息获部分支持
案件标题:外资企业拒付年终奖员工索要利息获部分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年终奖金及利息争议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期间公司未明确告知年终奖金发放标准。2024年1月公司以经营调整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支付约定的年终奖金约3.5万元。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按劳动法支付工资及利息,但公司称奖金属于福利非法定工资范畴,且已尽到告知义务。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年终奖金属于劳动报酬应支付利息,公司认为奖金发放需经考核且未明确约定利息计算方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公司仅提供绩效考核制度文件,未出示奖金发放记录。员工提交了近三年工资单、奖金发放承诺书及银行流水,证明奖金发放惯例。公司对员工提供的银行流水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庭审中双方就奖金计算基数产生分歧,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财务数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年终奖金3.5万元,但驳回利息诉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七条关于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明确奖金发放规则并留存证据,员工需注意区分法定工资与约定福利。利息主张需以明确约定或法律规定为依据,单纯主张可能难以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