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外资企业未缴工伤险员工伤后拒赔案

外资企业未缴工伤险员工伤后拒赔案

案件标题:外资企业未缴工伤险员工伤后拒赔案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操作设备时受伤,后被诊断为轻微伤。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张某某接受治疗产生约3.5万元医疗费用。公司主张已为张某某购买商业保险,但未提供有效保单。张某某因对公司赔偿方案不满,拒绝配合工伤认定程序。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应全额赔偿医疗费;公司认为已购买商业保险且员工拒绝配合工伤认定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保险凭证未果,员工提供就医记录和工资流水证明劳动关系。公司承认未缴工伤保险但称商业保险可覆盖,员工反驳商业保险条款模糊且未明确约定意外伤害保障。仲裁庭采纳员工举证,认定公司未依法参保责任明确

仲裁结果:公司需承担张某某医疗费用约3.5万元,驳回员工其他赔偿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2条及《劳动法》第73条,用人单位应缴纳工伤保险费并承担工伤待遇费用

分析启示:外资企业更应注意劳动法合规,未缴工伤险直接导致赔偿责任;员工应及时主张权利而非拒绝工伤认定,商业保险不能替代法定工伤保险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