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辞退后索要恢复岗位获支持
案件标题:孕妇被辞退后索要恢复岗位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怀孕被辞退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工作期间表现稳定。2024年5月其怀孕后,公司以部门重组为由在未提前通知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某提交了产检记录及排班表,证明其孕期仍正常履职,但公司仅提供片面绩效考核数据作为辞退依据。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合同要求恢复原岗位并赔偿;公司辩称已通过绩效考核证明张某某不胜任工作,且孕期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主张无需继续履行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出示了医院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公司辞退通知邮件及考勤记录,证明其怀孕事实及正常工作状态。公司虽提交了绩效考核表,但无法说明考核标准及过程,且未提供其他合法解除依据。仲裁委要求双方就岗位适配性进行专业评估,公司未予配合。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撤销解除决定,于15日内为张某某恢复原岗位并支付违法辞退期间工资损失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
分析启示:企业需注意孕期员工特殊保护,单方解除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员工应保留孕期工作证明及解除通知,及时主张权利。用人单位未举证证明解除合法性将承担不利后果,建议企业建立规范的绩效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