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工资被拖欠终获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实习生工资被拖欠终获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拖欠实习工资产生争议,案件涉及劳动报酬支付问题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实习生,约定实习期3个月,月工资约3.5万元。公司以'实习期间不支付劳动报酬'为由,仅发放部分生活补贴。2024年8月张某某因公司未支付剩余工资及未缴纳社保离职,随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支付全部实习工资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公司辩称实习协议约定'实习期不支付工资',且张某某未提供完整考勤记录,主张其未完成全部工作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实习协议、银行流水、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及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项目进度表。公司仅提供模糊的实习管理制度文件。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工资支付约定的合法性,认定实习协议中'不支付工资'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法》强制性规定,最终采信张某某提交的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剩余实习工资约2.8万元,并按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金1.5万元,合计4.3万元。公司需在15日内履行支付义务。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第85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实习工资,约定免薪条款无效。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需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分析启示:实习生劳动权益受法律严格保护,建议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以'实习'为由规避支付义务,维权时需保留工作记录、沟通证据等关键材料,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通过仲裁途径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