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工资被拖欠 半年后维权获双倍赔偿
案件标题:实习期工资被拖欠 半年后维权获双倍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拖欠实习工资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实习生,签订为期3个月的实习协议约定月工资约3.5万元。实习期间公司仅支付首月工资,后续因业务调整于2024年8月终止合作但拒绝结算剩余工资。张某某多次催讨未果,于2024年12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需支付全部实习工资及逾期赔偿;公司辩称因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未建立社保账户,认为实习生不应享有全额工资待遇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与工资支付凭证,公司仅提交了首月银行流水。张某某出示实习协议、工作群聊天记录及第三方平台工作记录作为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公司存在未按约定支付工资的违规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剩余实习工资约3.5万元及逾期赔偿金1.75万元,合计5.2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约定工资支付义务;参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关于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
分析启示:小微型企业常以灵活用工规避责任,但需注意实习协议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议实习生留存工作记录与沟通凭证,维权时可主张基本工资部分。用人单位应建立规范用工制度,避免因管理漏洞导致高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