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被拖欠工资获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派遣工被拖欠工资获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通过某人力资源公司被派遣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担任技术员岗位。2024年11月起,某科技有限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停发工资,持续拖欠约3.5万元薪资。张某某在派遣合同期满后继续工作,但未续签合同,且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拖欠工资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辩称已通过转账方式支付部分款项,且认为双方已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对工资支付记录存在争议,公司未能完整提供考勤及工资核算依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工资支付凭证及合同文本,但仅提供部分转账记录。张某某出示银行流水、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及同事证言,证明实际工作时间和工资拖欠事实。公司承认存在管理疏漏但拒绝补充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拖欠工资,支持支付全部欠薪及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驳回其他诉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务派遣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的,用工单位需承担连带责任。
分析启示:建议派遣工留存工资支付记录及工作证据,遇欠薪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小微企业应规范用工管理,避免因财务问题导致法律风险。维权时注意仲裁时效,及时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