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国企员工离职后追讨欠薪获支持

国企员工离职后追讨欠薪获支持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离职后追讨欠薪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离职结算纠纷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21年起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入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5月因公司内部调整提出离职,完成离职手续后却发现公司拖欠其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工资共计约3.5万元。多次协商无果后,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公司以'已办理离职手续即视为工资结清'为由拒绝支付。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存在欠薪行为,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公司抗辩称离职时已签署结算协议,且张某某未提前30日通知离职导致工资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了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及离职交接单等证据,证明实际工作时长与工资数额。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化的离职结算单,但未能说明工资扣除的具体依据。仲裁委采纳了员工提供的第三方工资发放记录,认定公司单方面结算协议无效。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约3.5万元及50%经济补偿金1.75万元,合计5.2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85条关于工资支付和用人单位赔偿责任的规定,结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关于工资核算标准的条款

分析启示:员工应留存完整工资支付凭证及工作记录,企业需规范离职结算流程。若用人单位恶意拖延支付,可依法主张双倍工资赔偿。维权时注意仲裁时效,及时收集证据并主张权利。

分类:欠薪纠纷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