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离职员工追讨工资获法院支持

离职员工追讨工资获法院支持

案件标题:离职员工追讨工资获法院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客服岗位,月工资约6000元。2024年5月因公司拖欠工资提出离职,但离职时公司仅支付部分费用,剩余约3.5万元工资至今未结。张某某多次催讨无果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拖欠全部工资,要求支付欠薪及经济补偿;公司辩称已通过微信转账支付部分款项,且张某某离职时未办理工作交接影响结算流程。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记录、微信转账截屏及离职证明等证据。公司仅提供一张模糊的微信支付凭证,无法证明支付金额与时间。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财务记录,但其未能提供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裁决其支付张某某剩余工资约3.5万元及50%经济补偿金。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拖欠工资的需支付赔偿金。《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需规范工资支付流程,员工应留存完整工资证据。离职时未及时结算易引发纠纷,建议通过书面形式确认欠薪金额。仲裁时效为1年,及时主张权利是关键。

分类:欠薪纠纷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