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追讨年终奖遭拒仲裁支持部分诉求
案件标题:员工追讨年终奖遭拒仲裁支持部分诉求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奖金发放产生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工作期间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2023年度年终奖。2024年1月公司单方面以经营困难为由拒发奖金,张某某多次协商无果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拖欠工资及奖金共计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年终奖属于法定工资组成部分,公司应足额支付;公司则称奖金发放需经绩效考核审批,且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金额及发放条件,主张按照实际经营状况调整发放标准。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及公司内部奖金制度文件,证明双方约定有年度奖金。公司质证称奖金发放需经部门审批,但未提供完整的审批流程记录。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证据,最终依据劳动合同条款及公司规章制度认定奖金发放标准。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2023年度奖金的70%即约2.45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明确奖金发放规则并留存审批记录,劳动者需保留劳动合同及公司制度文件作为证据。本案因奖金发放条件约定不明导致部分支持,提示双方应完善薪酬制度书面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