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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辞退孕妇员工 赔偿请求未获支持

案件标题:上市公司辞退孕妇员工 赔偿请求未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张某某为普通员工,公司为上市公司,案由为违法辞退孕妇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同年6月确诊怀孕。2024年9月,公司以部门调整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亦未支付经济补偿。张某某提交了孕期检查记录及医院诊断证明,但公司出具的部门调整文件未明确具体调整方案,且未说明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解除情形。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辞退孕妇,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及产假期间工资;公司辩称因业务结构调整需裁员,且张某某未完成绩效考核指标,主张属于合法解除情形。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劳动合同、辞退通知书、医院诊断证明及工资单;公司提交了部门调整通知及绩效考核表。仲裁委重点审查了辞退通知与部门调整文件的关联性,发现公司未能证明调整方案实际执行且与张某某怀孕存在直接关系。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但驳回产假期间工资请求,认为相关证据不足。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87条: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分析启示:企业需严格遵守孕期保护规定,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员工应留存怀孕证明、工作调整通知等关键证据,维权时注意时效。本案因公司未能充分证明调整方案合理性导致部分败诉,提示企业裁员需遵循法定程序并留存完整证据链。

分类:违法辞退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